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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第一批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出炉

发布日期: 2021-08-13 16:19:41 浏览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公布第一批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通知指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较大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了《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其中,在发展数字设计方面,涵盖明确实施范围和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阶段BIM应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审查施工图、给予财政资金奖补等鼓励政策4项主要举措;在推广智能生产方面,涵盖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打造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工厂、建立预制构件质量追溯系统3项主要举措;在推动智能施工方面,涵盖制定统一的智慧工地标准、推进基于BIM的智慧工地策划、夯实各方主体责任3项主要举措;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方面,涵盖制定建设指南、政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垂直细分领域行业级平台、鼓励大型企业建设企业级平台4项主要举措;在研发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方面,涵盖普及测量机器人和智能测量工具、推广应用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加快研发施工机器人和智能工程机械设备3项主要举措;在加强统筹协作和政策支持方面,涵盖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以及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两项主要举措。



原文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各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较大进展。我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附件.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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